1、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将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全面监管乡村风电项目实施过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编制大纲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发展目标按“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阶段设定。
二、组织实施
(一)试点先行
(1)明确试点条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综合考虑风能资源条件、电网建设情况及村集体收益情况,明确“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的实施条件,在风能资源条件和接网条件较好,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需求较大、迫切性较强的行政村优先试点。
(2)选取试点对象。根据试点条件,以村为单位选取试点对象,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试点项目规模不超过20MW。
(二)稳步推广
结合试点项目开展情况,不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完善“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发展政策机制,结合各地发展目标,稳步有序推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
三、有关政策支持
各地应用好用足《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中有关支持性政策,保障驭风行动项目顺利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省级统筹。省级能源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驭风行动项目对于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统筹各市县范围内村级项目实施,在推动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切实发挥驭风行动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明确项目布局。在摸清各县(市、区、旗)自然地理、产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村集体的收益,以及风能资源、电网结构等情况基础上,明确拟纳入驭风行动的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开发规模、场址布局等,形成项目清单。
(三)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不得以配套产业、化解债务、变相收取资源税(费)等各种形式增加非技术性投资成本,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避免整县开发模式可能形成的开发主体垄断现象。
(四)严选投资主体。以村为单位,优选有实力的风电投资开发主体。确定投资主体应综合考虑企业的投资能力、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及资信状况等因素,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明确投资主体与村集体的股权合作架构、合作内容及相应的权责关系,包括项目建设、运维及安全管理等的分工,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五)合理共享收益。结合各地风电开发建设条件和经济性水平,以股比分配方式为基本原则,合理确定村集体和开发企业的收益分配标准,避免出现干股模式或要求投资开发企业承担村集体各类不合理费用等情况发生,项目并网后收益分配情况应及时报县级有关部门。
(六)保障农民利益。各有关部门应全力配合落实驭风行动项目涉及的关键要素保障,并监督“村企合作”模式的落实情况,做到不与村集体争利,切实保障村集体和农民按照协议约定得到应有的收益。
(七)做好生态保护。纳入驭风行动的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采用低噪音风电机组,明确安全防护标准和要求,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八)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新能源云”等已有平台,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规划阶段上传省级总体方案,并填报项目前期信息;建设阶段组织更新项目建设和并网状态,及时填报建档立卡信息;运行阶段统计项目上网电量、利用小时数等运行数据,做好项目收益共享等情况监测。“新能源云”平台要做好各阶段工作支撑,并根据“千村万乡驭风行动”实际需求,持续做好平台功能迭代完善工作。“新能源云”等已有平台不能覆盖的区域,由电网企业开发相应手段。
(九)加强监测监管。村集体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村民公开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各省级有关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加强项目监管,加强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项目的有序开展。
(十)及时总结经验。各省应及时跟进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展,结合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实时调整相应的政策措施。
2、广东建工发布关于投资建设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398MW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水电二局”)的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韶关粤水电投资建设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398MW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7870亩,直流侧装机容量465.47136MWp,交流侧容量394.88MW,容配比 1.18。项目动态总投资184,603 万元,资本金不少于动态总投资的 20%约36,921万元,由东南粤水电对韶关粤水电进行增资,韶关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公司下属子公司兰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粤水电兰州新区二期3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83,866万元。由新疆粤水电对兰州粤水电进行增资,兰州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等进行投资。
上述两个项目的工期均为12个月,计划2025年并网!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14个项目集中开工,其中涉及新能源、生态治理、独立储能、民生等多个领域,投资总额达86.18亿元。
本次开工的14个项目中,华电巴州混合储能+100万kW风电一体化项目是国家第三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项目总装机容量100万kW,配套建设25万kW/100万kW·h储能电站一座,项目安装51台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电机组和58台单机容量为8.5MW的风电机组及配套设施,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升压汇集站。
4、广东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指出,综合考虑光伏产业集聚、电网承载能力等因素,遴选25个县(市、区,东莞为镇)作为广东省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区域。
具体包括:广州花都区和从化区、深圳坪山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珠海金湾区和斗门区、汕头濠江区、佛山顺德区、韶关南雄市、河源东源县、梅州丰顺县和蕉岭县、惠州博罗县、汕尾陆河县、东莞道滘镇、中山火炬开发区、江门鹤山市、阳江阳西县、湛江雷州市、茂名高州市、肇庆四会市、清远连州市、潮州饶平县、揭阳惠来县、云浮新兴县。
《方案》要求,各试点区域结合实际,选取若干个乡镇(街道,东莞、中山选取社区)先行开展全域试点,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区域开展整县(市、区,东莞为镇)全域试点。全域试点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推动建筑分布式光伏规模和城乡建筑风貌同步提升。
《方案》明确装机目标:2024年底前,各试点区域完成全面摸底调查,在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以及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公共设施或者构筑物等,新增打造“光伏+建筑”示范项目2个以上,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不少于5万kW。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kW。
2025年底前,各试点区域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建设开发模式;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宜装尽装,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建成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农房不少于1000户(东莞、中山的试点区域任务量减半),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不少于7万kW。全省试点区域2025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75万kW。
2026年底前,各试点区域实现符合条件的建筑宜装尽装,“光伏+建筑”项目发电规模同步大幅提升,年度新增总装机规模不少于8万kW。全省试点区域2026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200万kW。
5、由明阳智能自主研制的全球超大单机容量、超大风轮直径的海上风电机组MySE18.X-20MW在海南成功吊装。它的成功吊装是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又一里程碑,是明阳作为海上风电行业领导者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平价上网、布局深远海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行动。
MySE18.X-20MW机组具有“模块化、轻量化、高效率、高可靠”的特点。其采用柔性功率设计,功率可达20MW,风轮直径可覆盖260-292米,扫风面积66966平方米,相当于9个足球场大小。以年平均风速8.5m/s测算,该机组全年发电量可达8000万度,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6万吨,约等于9.6万居民的年总用电量。

机组研发实现了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桨系统到大型铸件、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生产制造的全部国产化,有力推动了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发展以及国内装备制造水平的升级。值得一提的是,该机组依托于明阳智能 2600多台抗台风机组运行经验,采用主动抗台风技术,可抵御17级台风。
明阳智能还赋予了MySE18.X-20MW机组“新技能”——为其搭载低频并网技术。基于这一技术,MySE18.X-20MW机组可以直接输出低频交流电能,可以有效提升电力输送能力、风电场的功率传输距离和传输容量,从而有效解决了电力大规模长距离送出费用高和能效低的问题。这一技术的应用将有效助力明阳大MW海上机组迈向深远海。
刚完成吊装的MySE18.X-20MW机组不仅适用于国内中高风速、台风地区,还可以应用于欧洲及其它国际高风速区域。该机组自发布及研发下线以来,在客户侧已获得广泛认可,并已预中标批量项目。这些批量项目对MySE18.X-20MW机组的选择,标志中国海上风电正式进入20MW时代。

从2015年MySE3.0MW海上机型应用于广东省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到2017年全球风轮直径第一的抗台风型风电平台MySE5.5-7.0MW投运;再到2019年全球单机容量排前的半直驱抗台风型海上机型MySE8-10MW、2022年MySE12MW机组、2023年MySE16MW机组陆续投运,再至MySE18.X-20MW机组的吊装,明阳智能始终致力于以海上机组大型化提升区域风资源利用率,推动风电平价化发展。
如今,明阳风机不仅遍布广东、福建、山东、广西、江苏、海南、河北、辽宁等地,还走出了国门——到意大利、日本、越南、挪威等地的海域,源源不断贡献绿色电力。
长期以来,作为风电机组创新研发与大型化的积极推动者,明阳智能始终走在行业的前列,坚持以大型化推动风电行业朝“高发电量、高可靠性、更低度电成本”方向发展,旨在为全球绿色能源发展贡献智慧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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