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2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重新印发《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建立“新能源+储能”机制,对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暂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电站。配置储能电站可由企业自建、共建或租赁。
2、7月3日,赣能股份发布公告称,经2024年7月2日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上高赣能新能源投资建设上高县敖山镇赣能50MW农(渔)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9,173.41万元。据悉,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总装机容量约50.2652MW,项目计划总投资大约为19,173.41万元,其中自有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部分为银行贷款。项目属于煤电灵活性改造对应保障性项目,不需要配置储能设施。
3、7月3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千乡万村 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县(区)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分阶段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从示范试点起步,稳步推广,全面发展。
4、7月3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通知》显示,此次公布的新能源项目共4个,总容量40万KW,均为风电项目。其中百万千瓦基地项目1个,容量10万KW;常规新能源项目3个,容量30万KW。

5、7月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运行特性变化,滚动校核运行方式,协同防范运行风险,加强对新能源出力大幅波动、极端天气过程等场景的预防预控,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加强一次能源供需监测,做好电源运行管理和并网服务,严格管控常规电源非停、出力受阻,统筹发挥各类电源顶峰作用,确保应并尽并、稳发满发。深挖需求响应能力,优化有序用电方案,依法合规启动负荷侧措施。
6、7月5日,福建省首个海上光伏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兆瓦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东山海上光伏项目”)经招标审批确定,福建海电运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三峡东山杏陈18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涉网性能测试服务的供应商。东山海上光伏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杏陈镇、前楼镇海域,建在海上滩涂水面,受潮汐影响较大,多年平均日照时间为2204小时,太阳能资源丰富,年平均风速每秒5.2米、风速可高达每秒48米,属于抗台型潮汐带海上光伏项目。项目装机容量180兆瓦,配套建设一座110千伏陆上升压站并配建18兆瓦/36兆瓦时的储能系统,建成后年平均可提供清洁电能3亿KW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9.0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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